更新时间:2022.05.14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院民事诉讼程序如下: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2、向法院提交书证,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3、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涉外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
申请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必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依据法律规范;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法院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新规定有: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房两卖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包括当事人举证、证据的调查
法院执行的程序: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或者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
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争议标的是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是不动产,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合同履行地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的。
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