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割。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和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离婚时,一方还没有
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的,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如果是夫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遗产或者部分遗产,但这种情况应当是有赡养能力但是不进行赡养的情况,如果子女本身没有赡养的能力可以照顾没有赡养能力子女一方。
离婚时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分割婚前个人财产的,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夫妻约定了分割方案的,按照约定执行。且前述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高龄失能的老人不可以指定赡养人。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高龄失能老人不能指定赡养人。符合条件赡养的人应当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如果老人指定赡养人,赡养人可以拒绝,或者在履行赡养义务之后,向其他赡养人索要补偿。
赡养老人包括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而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是老公的父母。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孩子有赡养义务父母不可以转移财产。给父母赡养费正常的,支付合理金额的赡养费不是转移财产。无正当理由超出赡养范围的,属于转移财产。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
起诉离婚是可以协议分割部分财产的,法律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赡养父母,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继承人不赡养老人的,一般能得家产,但不是一定能得到家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成年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夫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在离婚后随时可以要求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至于怎么分割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判决如何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行应当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