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理由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三种渠道为: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 2.有检察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3.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诉讼当事人若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程序的,一般需要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并依法提交能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相关证据。
审判监督程序如何程序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事实或适用法律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
1.出席法庭。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活动,因而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之一。 2.庭外调查。受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包括讯问被告人、听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