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即国家和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
征收河滩地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国有荒山、荒地、沙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为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尽管如此,毕竟是村集体的荒地,只能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
农民在一个承包期内开垦的土地,本承包期内肯定归开荒人使用。但是,如果到了土地承包期,各地一般都会重新清查土地资源,你开垦的土地,就会被列到集体的账上,需要和原来的土地合在一起,重新进行发包。这时候,虽然是你开垦的,使用权也不再归你,而要按照
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职责,依法属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法定职责,而非市、县级人民政府法定职责。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权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
国有土地纳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应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补偿;对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
国家不会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土地本来就是国家所有的,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在我国农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农业用地,农民承包这样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归属还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的,应该由农村集体持有。承包期到后,双方可以续签延期。
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所有。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虽然可以进行经营并将所获得
父亲死了土地证归国家或者集体,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该土地,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土地使用30年后的归属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