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强制的执行方式都有对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应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代执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二)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行政相对人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措施主要可以分为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合法的原则,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来执行或申请执行;合理的原则,即适当的原则;以及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有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可以自行执行;如果没有的,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
行政强制执行满足法定要件的话是可以进行委托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仍不履行的,其后果已经或者即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
行政复议中双方当事人均需要举证: (1)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 2、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证据。 4、关于是否滥用职权的证据。 5、关于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
人民法院不强制执行的,可以找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人民法院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