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
起诉离婚的,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
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还能起诉。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夫妻是一方当事人在婚内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可以先起诉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的,但如果在离婚诉讼阶段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该同时进行诉讼。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女方起诉的,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确认是一方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归一方,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交给法院判决。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等等
起诉离婚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但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去要求适当的补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合法财产。
起诉离婚后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有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