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超龄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此类员工不能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双方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再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则上,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工伤备案超时的,受伤职工可以依法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及时申请的,职工一方在一年内可以去进行申请;逾期不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依法去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超过一年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需要注意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超过五十岁如果没有退休应当认定为工伤,需要进行伤残认定然后依照认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如果工伤超时申报,那么就不能申请认定工伤了,一般是会按照人体损伤进行索赔。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第二种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工伤超过了两年才进行处理,那么只能和单位协商解决。因为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两年未报,已经过了认定工伤的期限,也超过了按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工伤职工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所
此类员工不能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双方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再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则上,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员工超过65岁工伤,一般不是按工伤来赔偿,而是按人身损害来赔偿。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劳务关系,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法律的调整和保护。但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
超龄员工不可以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失去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他是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