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优先股的规定目前规定在《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内容有: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
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如下相关条件: 1、专利申请必须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如果是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2、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履行催告义务后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专利优先权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鼓励发明人及时去申请专利。 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的进程。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其后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以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日期为申请日期。
专利优先权的特点具体如下: 1、具有附属权性,即没有专利申请权,就没有专利优先权; 2、产生于专利申请后,且需经申请才产生; 3、时效性,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优先权的其他特点。
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规定是:增资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可以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
利优先权申请日期确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等。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
转让专利权的法律规定是: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
专利优先审查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