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行为是指定财产继承,其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信息、需要继承的遗产的具体内容、遗产指定给某一位或者数位具体的法定继承人等。
订立遗嘱明确说明由儿子来继承遗产。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来指定儿子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对自己的遗产有处分权,可以指定继承人,但是指定的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的继承范围。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
财产指定继承可以申请公证,这不是必须的。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
第五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
第五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如果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生前尚有债务未清偿的,则继承人应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若债务已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债务。而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财产继承通常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已经拟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去世后,财产依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第二,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没有拟定遗嘱或
房产继承起诉状应具备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 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以及来源、在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遗嘱的内容,并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诉讼请求必须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