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但必须满足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情形之一,才会丧失继承权。但第三种情形下,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继承人为了提前继承遗产杀害被继承人;为了独吞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有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等其他行为。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获原谅后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即使被继承人没有死亡,并且在事后原谅继承人的杀害行为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不能恢复,所以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只要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一般是会丧失继承权的。但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反之,则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继承人有如下情形之一,就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具备下列情形是还会恢复继承权的:如果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而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不丧失继承权。
谋杀胎儿是有可能会丧失继承权的。如果胎儿是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而且行为人谋杀的目的是为了争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该谋杀人就会丧失继承权,即使被继承人宽恕并在遗嘱中指定其为继承人也不能恢复。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我国继承法对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法精神来看,当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其继承权就当然丧失;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出现在继承开始之后,则其效力追溯至继承开始之时等。
丧失继承权,又称“继承权的丧失”、“剥夺继承权”。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依法定的程序取消或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对继承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