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
代理人履行义务的规定:代理人应当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积极、认真、有效地进行代理行为,亲自履行合同义务。要将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和收益,及时的转给委托人。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有: 1、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2、支付报酬。 受托人的义务有: 1、按指示处理事务; 2、亲自处理; 3、报告义务; 4、转移利益。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保管人验收仓储物的义务;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向存货人给付仓单的义务;储存和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存货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对仓储物性质的说明义务;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等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针对买卖合同的规定,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别为:1、买方的权利为,有权请求卖方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义务为向卖方支付标的物价值的对价;2、卖方的权利为向买方请求给付合同约定的价额,义务为向买方交付合
仓储合同当事人包括保管方和存货方,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有权要求支付仓储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留置权等;存货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入库场的货物需与合同约定一致、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
监护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履行监护义务: 1、监护人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不受损失; 3、监护人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 4、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生活进行照顾。
合同签订以后,对方不履行就属于违约,应当要求对方履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所谓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对于运输合同履行地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能够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果对方明确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