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如果发生高空坠物,物业作为管理方,一旦发现小区内有高空悬置物或是高空搁置物品,应迅速作出提示,以免危险发生。同时让业主能意识到高空坠物的危害性。还可以在有条件的高空坠物频发的小区安装电子眼,以留存提供有力证据,精准锁定肇事者。
介于高空坠物的危害,应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等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1、不主动抛物。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警惕高架的广告牌。 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 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 5、关注警示牌通告。 6、尽量走内街。 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以起诉整栋楼的居民。受伤者应该注意保全证据,对现场从各个角度进行拍照,保存好现场遗落物,注意联系当时目击者。
高空坠物的取证是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或者证人证言来确认侵权人。通过这些有效的取证方法确认了直接的侵权人是最好的;如果无法确认侵权人的话,被侵权人可以将高空坠落物的所有高层住户一起列为侵权人,然后由被告方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是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高空坠物条款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
发生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赔。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才需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因高空坠物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业主来给予补偿。
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