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根据法律规定,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租房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能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4.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
如果是在合同期内,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支付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
符合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下列几条法规的都可以解除。 其中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出现了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等。
租房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租赁当事人预期违约或者迟延履行的;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能解除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 1、恶意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但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等。
以下情形下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
租赁合同单方面解除的情况如下: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转让的,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一)购房合同无效。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则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无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胁
1、购房合同无效。 2、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3、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4、房屋面积误差过大。 5、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6、开发商延期交房。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