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一方是原告通常对某些原因承担举证责任; 另一方是被告对某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定原告事实主张建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举证责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
具体情形有: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包括:医疗机构需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人员不存在过失行为,医疗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如下: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制度,如果原告(患者)主张权利,只要证明受害事实的存在和侵害主体即可。 至于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由医疗机构予以证明,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依法证明其无过错,即应承担法律责任。
从字面上看'举证责任倒置'由'举证责任'和'倒置'两部分组成,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在诉讼中当事人所承担的举证倒置责任的特征是由侵权人负责举证;侵权人举证的目的是证明本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侵权人不举证的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