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公积金是国家给予某些企业单位中在职员工的住房储蓄金,想要在天津利用公积金贷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是其他有效居留证,该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具备有效的收入和偿还能力,其次该主体的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下且其公积金的账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1、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
1.购买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4.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是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一般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离职后,凭借《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离职证明,身份证,银行提取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一般要求25日前办理,办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一般住房公积金缴纳是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如果现在离职那么七月份的需要等到十月份才会缴纳,现在提
天津公积金的取出需要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
天津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通用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若职工(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
提取天津公积金的手续是: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
两种提取方式,第一,一次性提取。即: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