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判决终止监护关系的情形如下: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终止监护关系的其他情形,主要指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故意犯罪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监护关系: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
能依法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是: 1、监护人存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变更的情况是: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以上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对资产重组行为进行了定义,各有长处。但总的来说,上述定义存在以下缺点: 1.所包含的内容比资产重组所包含的内容广,概括性不强,不利于对资产重组现象的把握。 2.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明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 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