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因工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们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通常被叫作包工头。因此,雇员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在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上,没有临时工一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那么双方之间形成的就是劳动关系。即便是单位称其
临时农民工工伤,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如果临时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下列赔偿: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而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的
临时工一般与用人单位是雇佣关系,无法获得工伤赔偿。但临时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临时工属于法律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享有医疗费、营养费等补助赔偿,造成伤残等级的,按照实际伤残情况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临时工工伤的工伤赔偿: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具体赔偿金额只能根据劳动者的工资、伤残程度、离职时间等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可以确定赔偿金额。
临时工工伤十级,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获得以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用人单位未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
临时工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为:1、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可以获得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来支付的,其中配偶可以获得40%,其他亲属能获得30%;3、最后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补助金的标
临时工工伤可以工伤保险赔偿,或由用人单位赔偿。临时工受工伤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同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享有医疗费、营养费等补助赔偿。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
临时工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为:1、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2、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应当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