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上限和下限调整:各地区会制定当地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一般是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60%,最高不能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300%;低于最低的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高于最高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
1、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3、调整
基本养老金调整针对的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调整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关。适当倾斜是指
(一)去当地社保局购买,之后到社保局办理购买手续。而在购买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
浙江省养老金调整后的新政策是:定额调整是全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32元;挂钩调整则是缴费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养老金1.5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缴费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30年以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2、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社保所在地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个日到申报地社
一、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
一、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