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公安主动取保候审原因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者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但继续羁押又超过期限羁押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解除取保候审,只要案件未被撤销,公安机关就还在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
公安主动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 1、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委托人在取保候期限届满之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取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