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当事人在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会在婚姻确定无效后依法改回未婚。确认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台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确认婚烟无效必须由法院判决。因此,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主张婚姻无效,应当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对于婚姻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的情况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种情况是无效婚姻为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嫁给别人。比方说,你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再和第三者另有婚姻关系,就是重婚行为。领到结婚证书后,即使没有结婚,也不会在一起过。也许,那时只是一时的兴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不需要改为离婚。只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户口是不用改成离异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