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宅基地打了地基可以确权。经过申请报批的宅基地就可以确权。没有经过审批,就算打好地基的宅基地也不能确权。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及单独转让的; 2、房屋产权确权,是指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建筑物本身,是可以转让的; 3、需要说明
可以。具体手续: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
宅基地确认后改名是可行的。宅基地确认后变更名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农村房屋所有人姓名发生变化的,同一房屋所有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可以变更姓名。
所需材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
我国实行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对象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集体成员,也就是本村村民。同时,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