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符合法定条件的,离婚后,要退彩礼。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也同意离婚的,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一般情况下,女方不需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但在离婚时,男方有法定理由的,可以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回来,女方应当按照男方的要求,将彩礼退还回去。因此女方提出
刚结婚就离婚,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或共同生活时间很短的,在离婚时可以退彩礼。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但是对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但退还的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还。
如果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分手当然要退彩礼。 不过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 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
如果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分手当然要退彩礼。 不过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 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没有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除此之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况下,也可以要求
结婚没领证,那么代表着男女之间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问题,女方在此情况下需要依法退还彩礼。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上如果是彩礼,即使是男方退婚,或者难题分手,只要男方让退还彩礼,女方是必须退的。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支持的。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更别说还没结婚了。
女方不结婚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但具有一定的前提。在下列法定情形下,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结婚三年,一般情况下,彩礼钱不需要退给男方。男女双方在结婚三年后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女方不需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但是在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
1.订婚后不论哪一方提出分手,只要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彩礼就应当退还。2.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且彩礼有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则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还。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索取了大量财物作为彩礼,那么是可以要回的,因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