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中国刑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从中获取了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非法利益,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包括哪些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有的学者认为还应包括监事。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有悖立法原意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而经营同类营业的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区别: 1.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 2.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犯非法经营罪后,被判刑入狱改造的情况,想要减刑的话,需要在执行中遵守有关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情节一般有:防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在生产生活中牺牲自己的
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如下: 1、刑事违法性,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经营罪,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并且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被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以及买卖进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