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下列用地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由以下要件构成的: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有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 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 1、拍卖出让,是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招标出让,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 3、挂牌出让,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
土地使用权依附于土地而存在,没有土地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的主体,依照法定程序或按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标准是: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有徇私的动机。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