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医疗事故除外情形包括: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
交通事故肇事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有: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安全事故“负报告职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责任应按下列标准来追究: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学校安全事故对责任人的追究的执行方式有: 1、对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内实行通报批评制度。 2、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其失职、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 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应该依法承担
刑事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处罚:既遂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情况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