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农民土地使用权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式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相关手续有: 1、公开出让信息,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 2、编制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确定底价; 3、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签订意向书;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意向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承办人接到申请后对资料及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然后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最后由出租人分别向地政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国土资源局缴费领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其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成为国有土地的使用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以土地的用途为依据进行划分的。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