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的程序如下: 1、由申请人自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与行政复议请求; 3、在5日内进行审查后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复议行政赔偿的被告的确定:经过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案件的赔偿机关是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要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撤回行政复议后,如果当事人不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的,则还能提起复议。并且申请人如果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也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若当事人对于该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该复议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复议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行政复议决定后的十五日内,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起诉,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复议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来申请复议。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可以作出书面的裁定,也可以作出口头的裁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由法院对异议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