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复议举证期限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所谓举证期限,是指法律上设定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期限。
行政诉讼二审申请再审之后,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则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申请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向其提出检察建议。
驳回起诉是指,在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五证的利益或者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进行审理,同时给予驳回的诉讼行为。当然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同,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而适用的情形其实都差不多。驳回起诉是指法
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如下: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驳回起诉的后果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是由于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规定。对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会受理。 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
驳回起诉的情形有: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
驳回起诉不需要开庭。裁定驳回起诉是在立案侦查阶段完成的,不需要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需要开庭审理就可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是: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在尚未立案的情况下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后进一步审查发现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起诉条件,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不可以。《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不能提起复议的事项,即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申请行政复议60日过期。《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超过期限没有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