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受害程度,有如下分类: (1)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 (2)受害人致残疾的。首先对伤残者之残疾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损害财产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的范围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以下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交通伤残损害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如果造成的伤残损害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在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中,金额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人员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分析各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调解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财物方面,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1、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2、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
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
不能请求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是: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应当分为两种情形,前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前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后者也承担100%。负主要责任的,前者承担70%,后者承担70%到80%。同等责任的,前者承担5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程序: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等等。
交通事故丧葬费计算方式: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X6个月。这个费用是法定的标准,即使死者家属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超过这个标准,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死者家属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