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已经约定过试用期的不得再次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不存在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工作三天的,劳动者有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规定有:劳动者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有法定事由,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劳动者想要接触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与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因为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劳动者辞职应该注意的有: 1、注意辞职的时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