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担保人,如果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请求允许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担保人永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债务人只能自己清偿。债务人存在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行为的,
作为担保人如果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提起诉讼,担保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担保人无力偿还,如果是设立的是担保物权,则债权人可以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物保,即担保物权,它以
通常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借钱之后没有偿还能力能清偿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仍不还钱的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和车子,还有股票等动产或不动产。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能会被列入全国法院的黑名
替人担保,债务人欠款还不上的话,担保人是有可能需要代为还清全部债务的,因为这是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要求你代为还款,但是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主贷人用自己的资产,譬如房产、车子、有价证券等去抵押贷款。
对于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的情况,具体的处理方式有: 1、适当让步,通过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与对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判决作出之后,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属于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的,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进行清偿,并且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之后,再付诸执行。
欠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一般保证,债权人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借款人无力还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
担保人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的,则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借款,偿还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一般担保的保证人,需要债权人先就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在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也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