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包工头受伤不属于工伤,包工头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工程承包或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包工头受伤一般不是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以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含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就是工伤进行认定必须要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在建筑工程发包、分包或者是转包当中,实际
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就是工伤,不论是否违规操作都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包工头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即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如果包工头受伤符合下列情形的,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工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火车事故而受伤的等。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受伤较轻的,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情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至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没有为职工缴付工伤保险费。违反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因而,必须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是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
上班早退途中受伤不算工伤。对于早退的行为,一般会认定不属于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因此在对这一期间受伤进行认定时,由于其不符合合理的时间这一要件,所以导致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