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对于其它法律的规定,刑法认可的义务,当然不包括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是由其他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被刑法认可,那么就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只产生了违约的法律后果,并不会产生不作为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而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不作为犯罪的类型如下: 1、纯正不作为犯; 2、不纯正不作为犯; 3、混合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
之所以要求行为人对其身体相对静止的消极、无为状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此时负有积极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应为能为而不为,即违反了作为义务。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四个要素包括: 1、犯罪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该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合法的行为。其侵犯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以及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了其合法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可以得知,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也就是说,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不能够成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一种危害行为,应该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不作为的行为人负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