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不存在不交,但在一下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 1、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2、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终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3.给付
能请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提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子女抚养费如下情况下会减免: 1、双方协商一致,且减免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 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予以减免的; 3、其他情况。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
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免除不直接抚养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 2、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免除。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
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形有,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