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逮捕后的二个月内。 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特殊案件特别重大复杂,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审理。 其他在法定期
就报警而言,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的限制。报警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刑事案件处理,一般的侦查拘押限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拘押限期不能超过12个月,若案情复杂,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起诉案件,应该在1个月内做出决定,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月;3、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如果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期限是1个月,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刑事案件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公安机关接受的刑事案件审查期限,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的线索可以延长至三十天。特别重要、复杂的线索,经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天。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多人刑事案件,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的,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十日;如果一审是裁定结案的,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五日。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