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出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项责任: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缴纳给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差额补足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权利包括: 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3、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有权取得和保留公司分配的股利; 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股东在公司新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一、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非货币出资。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用这些财产出资
公司股东可以下列形式出资: 一、以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用这些财产出资时,应当评估作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 1、行政责任: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公司股东分红权的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
公司出资方式有以下四种: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2)实物,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3)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