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式。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法律对管制的执行规定: 1、管制刑的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较低轻没有关押必要的犯罪分子; 2、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一、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一、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
管制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刑罚这样执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1、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对于管制刑罚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2、根据《刑法》第
管制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宣布解除管制,并发给其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其公民的一切权利。管制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