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2、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3、紧急听证程序。
开除公职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分。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只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行政处罚管辖权从以下三个方面确定:1.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
治安处罚告知书7日后下达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
行政处罚执行的规定有若是受到罚款的行为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时效性,是指行政机关能对违法行为追责的时效期间,一般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五年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需要的鉴定有:发案与立案、调查取证、案件核审、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执行,案件备案与归档。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指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在违法行为发生两年后,无论何时发现这一违法行为,都不能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