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1、知情权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被处罚人在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当仔细分析研究,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申辩权和陈述权。任何权力的行使必须做到公正,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须听取意见,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相关法律规定了对被
我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机关管辖。若是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我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如下: 一、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委托授权的组织。 这些组织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
有权享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如下: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被行政处罚的人享有的权利有知情权、听证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
我国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以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有权享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如下: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
1、国务院的职权有: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