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公证抵押登记的范围: 一、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 二、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 三、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动产抵押是需要登记的。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但是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的善意第三人,通常是指不知情的人。举个例子,甲乙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是汽车,但是丙不知情(善意第三人),乙又把汽车卖给丙,那汽车就是丙的了,甲
动产抵押的范围内容如下: (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 (二)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 (三)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
以动产抵押的,是否登记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法律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
动产抵押的范围内容如下: (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 (二)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 (三)动产抵押范围包括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