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我国刑法对入室盗窃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入室盗窃一般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生活的房子,和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行为。入室盗窃一般是按照盗窃金额和犯罪情节进行量刑的。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
我国刑法对盗窃未遂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盗窃罪不侵害人身安全,其犯罪本身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是比较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来说,未遂的危害比较低的。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对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对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到所解释的法律的生效时间,或者以“不溯及
盗窃罪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
遗忘物盗窃的司法解释如下:一般情况下,当遗忘物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时,其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只能是负有管理义务的人之外的第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遗忘物,则成立盗窃罪。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
变造货币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对真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造,使其改变为面值、数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法条如下: 1、触犯变造货币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针对不同地区所适用的盗窃数额标准可能并不一致,为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罪的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放火、爆炸、投放了毒性等一些物质,或者是以其他比较危险的方法,导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情况发生。一般会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以及十年之上的有期徒刑,过失从而导致犯前款罪的,要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相对比较轻的,通常
司法解释效力规定:司法解释属有效解释,具有普遍司法效力,其对案件及案件当事人具有客观实在的拘束力,对于案件以外的人及其行为和事件具有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