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
离婚不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诉讼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婚姻登记地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地方,不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离婚管辖法院的例外情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不能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但可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需要申请离婚诉讼则需要去人民法院申请才可以。首先离婚属于民事诉讼,应当去户籍住所地所属的人民法院去申请诉讼;如果经常居住地和户籍住所地不一致,则可去居住地所属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不可以。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定连结因素。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是由被告户口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才可以由原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去结婚登记地起诉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则去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也是可以的: (一)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离婚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
能到婚姻登记地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不一定非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也不一定是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而是向对方所在地起诉。
起诉离婚不一定在当地登记地区,要视情况而定。 1、离婚案件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民事诉讼
起诉离婚是在婚姻登记地吗起诉离婚不一定在当地登记地区,要视情况而定。 1、离婚案件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离婚如符合条件的也是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的。根据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即为登记地的,是可以向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