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
农村宅基地房产不需要征收房产税。房产税面向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一般属于居民居住用房,同时对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房产税。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其使用权可以转让。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农村宅基地即使确权后也不能继承,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而继承人继承财产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宅基地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 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非农村户口宅基地是可以确权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主要通过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记载的内容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没确权的土地以后发生纠纷的话,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抵押贷款。目前我国在部分地区在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其中经营权抵押贷款就要求土地必须是性质清楚,权责明确的土地,不能存在疑问和纠纷;并要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权益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