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 1、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 2、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3、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其越狱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其越狱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和
监外执行可以外出,需要报请派出所批准,说明情况,去向和时间。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如果有事需要外出,需要报请派出所批准,就可以外出了,但是必须说明情况、去向和时间。就保外就医来说,符合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应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三)确因治疗、
看具体情况,一般一个月左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监外执行申请处理时间并没有限制期间,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监外执行进行审核。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报监狱主管部门审查,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罪
可以的,但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监外执行人员可以外出,但是不得离开居住地。如果需要离开市或县的,则需要与派出所报备并获得批准。被予以监外执行的,当地的派出所是其监督机关,提出外出申请时应当向派出所说明外出事项、去向以及时间。如果不获得批准而私自外出的,有可能会被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期间再次怀孕,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以暂时由罪犯原居住地派出所执行,由罪犯原基层组织或
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监外执行在被进行监外执行人所在的社区执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当出现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况的,需要及时收监。根据相关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