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不是终身的,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进行收监。
监外执行是不需要先交罚金的,在缴纳罚金的期限到达之前缴纳即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监外执行人员身份证可以使用,但相关民事行为必须得到监视机关的审批和认定。监外的执行人员都是由相关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监管的。对于判处了假释、宣告了缓刑要依法进行社区矫正,一般都是由社区机构去负责执行的。
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
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怀孕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怀孕的人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
监外执行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收监的,执行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不一定是在家。如果监外执行在居住地进行,犯罪分子可以回家;如果监外执行不在居住地进行,则犯罪分子需要到司法局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
缓刑不是监外执行。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如果不违反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
父母有案底,并不代表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监狱服刑,只有案底,不会影响,这是父母本人事情,跟子女没有关系,对子女考公务员政审,上学,入党不受影响,完全没问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消失之后,如果刑期没有满的,应该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其越狱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