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如下: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保管担保财产; 5、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了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七)诉讼保全担保; (八)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坏、损失或者被征收的,担保物权人可以优先赔偿保险金、赔偿金或者
反担保合同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反担保合同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是反担保人对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即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 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包括代偿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反担保权的费用。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做保证人。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