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
可以。 1.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的只有两类案件: 第一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第二类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
行为人调戏妇女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调戏妇女涉嫌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其特征是: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
存在犯罪未遂,只要特定危害行为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即标志着犯罪已经成立。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既可以是符合其基本的犯罪构成,也可以是符合其修正的犯罪构成。进言之,在犯罪成立的情况下,同样可以是犯罪未遂、中止和预备形态。
情节犯是存在犯罪未遂的。根据《刑法》对于犯罪未遂的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下列情形下,假释会撤销,即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者不遵守有关假释的相关管理规定的。对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处罚是,撤销其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
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在犯罪成立的情况下,同样可以是犯罪未遂、中止和预备形态。如果将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等而视之,显然是不恰当的。在情节犯的情形下,之所以要特别强调犯罪成立的概念,这和情节犯的特性有关。
犯罪分子可假释的情况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犯罪未遂不是一个罪名,它是一种犯罪终止的形态,构成犯罪未遂的,不能说判几年的,只能说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于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犯罪未遂的,需要
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