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
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
总公司是不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是一体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子公司代付货款是没问题的,发票仍然开给总公司就可以了。 至于后续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往来款的做法,由他们自行处理。如果你们仍有担心的话,可以要求子公司出具一份代总公司付款的声明就可以了
由总公司签合同然后由分公司付款的这种操作也是合理的,实际上很多企业这样做主要就是为了避税,但在法律上来讲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资产债务很多时候就是连在一起的,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的债务债权关系承担法律责任,但
总部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后获得营业执照,分公司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无论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
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总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一般来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但是二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可以领取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换句话说,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总公司不一定需要参加诉讼。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够代表总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