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行纪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履行注意义务,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损失较少; 2、按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当委托人指定出售价格或者买入价格时,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
技术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如下: 1、委托人: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受托人: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类型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条件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条件是: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行纪合同当事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1、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是向行纪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义务; 2、被委托人的义务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妥善保管委托物、和承担因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的义务。
行纪人主要义务如下: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尽职尽责,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少受损失; 2、依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卖出价格或者买入价格的,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以下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
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的义务有: 1、承揽人的义务是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定作人的义务是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一、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技术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如下: 1、委托人: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受托人: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