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办理离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能够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民政局审核手续后,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
离婚证丢了,应当补领而不是补办。补领的地点是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所需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
夫妻离婚证据都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
在我国诉讼离婚不是在哪里都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离婚协议需要夫妻双方自行拟定,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准备好的离婚协议;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都协商一致后,也可以用民政局准备的离婚协议模板填写,然后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规定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度过离婚冷静期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丢了应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去一方住所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